选址要求
1、危险化学品中间储存设施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依据GB50016-2014(2018年版)“3.1”的规定确定。
2、厂房内设置的甲,乙类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,应靠外墙布置,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,不直与办公室、休息室等场所贴邻。
3、危险化学品室内储存柜的放置场所应运离办公室、休息室、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,远离明火。热源及散发火花的场所,周边不应放置杂物。
4、危险化学品室外储存柜在选址,选型、安装、使用过程中,需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储存要求,综合考虑防震,防进、防涝,防雷,防撞、抗风载,雪载等因素。
5、危险化学品室外储存柜与周边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-2014(2018 年版)“3.4.1
险化学品室外储存柜或柜组占地面积之和不应超过60日。
结构与布局
1、厂房内设置的甲 乙、丙类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,宜尽量避开厂房的梁,柱等主要承重构件布置。
2、厂房内设置的丁,戊类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应采用附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.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。
3、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的门应向外开启,宜设置直通室外的出口。
4、危险化学品中同合库防火门应符合GB50016-2014(2018年版)的要求,
5、中间仓库的耐火等级和面积应符合GB50016-2014(2018 年版)“33.2、3.33”的要求,在广房内设置中间仓库时,生产车间和中间仓库的耐火等级应当一致,且该耐火等级要按仓库和厂房两者中要求较高者确定。对于丙、丁、戊类物品中间仓库,火险危险性较大的物品库房要尽量设置在建筑的上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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